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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

研究青少年体质、健康情况,对学生实施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部署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实有人数3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182.251679万元,比上年增加2,221.286555万元,增长75.02%,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三保”工作的通知》(京财预〔2020〕46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育经费中的设备购置、修缮工程等硬件支出,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单位基本运转、疫情防控等。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36.312516万元,比上年增加2,083.128774万元,增长7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2.0343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34.27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62.578684万元,比上年增加2,233.254432万元,增长76.24%,其中:基本支出1,393.1324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99%;项目支出3,769.4462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1.0619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711.0640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222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3%;卫生健康支出60.9756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711.0640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08.884012万元,增长34.52%。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842.4276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27.462388万元,下降18.08%。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正常运转、履行职能发生的支出。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29万元,下降62.84%。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改善办学条件及教育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856.63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56.636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9.0222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87714万元,下降0.8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9.0222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87714万元,下降0.8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0.9756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634375万元,下降16.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60.9756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634375万元,下降16.0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93.13246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9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9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5.347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4.1102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5.3473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1.67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台,52.156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2020年,本单位高度重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过项目评价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发挥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对本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5610720万元。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位于朝阳区西坝河中里,成立于1983年9月,占地面积11167.71平方米,建筑面积7370平方米,人员编制36人,是一所直接为朝阳区中小学生服务的医疗机构,保健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研究青少年体质、健康情况、对学生实施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部署学校卫生保健工作。(1)项目决策: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指导意见(GB28932-2012)》等相关标准及规定。同时,2020年项目取得上级部门审批。(2)项目管理:项目资金到位足额、及时,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同时,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和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实施方案较为明确,具备过程管控措施。(3)项目绩效: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师生对常见病的防治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防控意识,提升防控技能。通过专业指导,逐渐提升学校常见病防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挖掘典型和优秀案例,固化工作成果,以点带面的加强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引领激发中小学校医、卫生老师的业务工作能力。通过召开研讨会专家指导制定传染病防控项目方案、下校监管、指导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研究项目方案实施培训会等项目活动,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具体专业指导,有效的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有利于促进朝阳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满足朝阳区经济高速发展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因此,项目实施将会有良好的社会效益。(4)、存在问题:无。(5)、建议: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决算公开报表